【“三树三创”】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发表时间:2020-12-04 来源:达川区纪委监委 点击:
为深入推进“三树三创”干部作风大整顿专项活动,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达川区住建局建筑业股股长李白乐工作流于形式、违规收受好处费等问题。2019年7月,市住建局要求区住建局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项目业绩进行初步核查。李白乐收到核查任务后未开展核查工作,便在申报业绩表格 “是否与申报情况一致”栏内填写了“一致”的审批意见,然后在没有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的情况下盖章上报至市住建局。同时查明,李白乐共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3000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0年10月,李白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达川区米城乡中心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杨敏违规发放“辛苦费”的问题。2017年,米城乡中心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时任米城乡中学校长杨敏、原总务主任吴某、党建办主任向某和教师张某经常加班。杨敏便自行决定给吴某、向某、张某每人发放500元辛苦费,共计1500元,给自己发放辛苦费2500元。2020年9月,杨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上述典型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深化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深入开展“三树三创”作风整顿,努力打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不断开创达川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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