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养老保险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1-10-29 来源:达川区纪委监委 点击:
达川区堡子派出所原民警严正权违规更改其配偶年龄,意图骗取养老保险金问题。2013年下半年,时任达川区堡子派出所民警严正权,为其配偶谭某在缴纳社保之后提前领取养老金,利用其办理户籍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更改其配偶谭某的出生日期。成功更改年龄后,由于严正权夫妻二人经济问题,谭某暂未缴纳社保。同时,严正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21年8月,严正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达川区社保局综合二股负责人郑丹违规为他人办理多补缴养老保险费问题。2020年6月,达川区社保局综合二股负责人郑丹为谭某、邓某华补缴养老保险费过程中,未按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执行,违规为谭某、邓某华办理多补缴养老保险费42个月和18个月。2021年1月,郑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达川区万家镇兴安村村民梁远兴骗取国家社保金问题。2011年2月,达川区万家镇兴安村9组村民梁远兴,为了提前办理退休手续领取社保退休金,经他人帮助,更改了自己的出生日期。2011年4月至2019年7月,梁远兴累计骗取国家社保退休金58643.5元。案发后,梁远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退还骗领的社保退休金。2021年4月,梁远兴因犯诈骗罪,被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2021年5月,梁远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